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年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发布日期:(2018/3/28) 点击次数:1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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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年民用型煤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进厂原煤经跳汰洗选后与焦粉,配加粘合剂、固硫剂和水,通过混捏、成型、烘干、冷却等工段生产出粒度均匀、反应活性强热稳定性好,固硫性好的工业洁净燃料型煤。 神木县发展改革神发改发[2016]121号关于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 2016年6月,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委托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本月编制完成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神木县环境保护局神环发 [2016]126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2016年3月开始项目建设,2017年11月项目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生产期间各项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现受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的委托,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2017年12月19-20日,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赴该厂进行了现场勘测、现场监测、调查、收集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和资料,在此基础上通过认真分析、综合整理编制出《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水、气部分)
1 总则1.1编制依据1.1.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⑽《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⑾《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1.1.2技术标准、规范 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煤炭采选》HJ672-2013(2014.01); ⑵国家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2009.02); ⑶ 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标准。 1.1.3项目依据 ⑴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06); ⑵ 神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神环发[2016]126号); ⑶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委托书; ⑷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 1.2调查目的、原则及方法1.2.1调查目的 ⑴ 调查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阶段对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⑵ 调查工程已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并根据工程污染源监测结果及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方案,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⑶ 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试生产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居民工作和生活受影响的程度,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⑷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情况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论证该工程是否符合相应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2.2调查原则 本次验收调查坚持以下原则: ⑴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⑵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⑶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⑷ 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与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 ⑸ 坚持对工程建设前期、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全过程分析的原则,根据项目特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1.2.3调查方法 ⑴ 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方法; ⑵ 环境影响分析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⑶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采用改进已有的措施与提出补救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1.3调查范围、因子及验收标准1.3.1调查范围 本次竣工验收调查范围参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并根据工程实际的变化及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查范围见表1.3-1。 项目竣工验收调查范围一览表 表1.3-1
1.3.2调查因子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因子按污染源分类给出,见表1.3-2。 竣工验收调查因子一览表 表1.3-2
1.3.3验收标准 验收监测标准原则上采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经环境保护部门确认的环境保护标准进行验收,本次验收监测标准采用神木县环境保护局神环函[2016]29号文对该项目的批复标准。 ⑴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地下水执行GB/T14848-19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执行GB1516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旱作农田标准 ⑵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表5等有关规定(见表1.3-3、1.3-4);锅炉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见表1.3-5),干燥炉窑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规定(见表1.3-6)。
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3-3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1.3-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3-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3-6
②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1.3.4清洁生产标准 执行《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 1.4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查核实,项目所在区域未发现重点保护的生物物种,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验收监测期间了解的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与分布情况基本与环评时一致。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4-1。 环境保护目标 表1.4-1
1.5调查重点⑴ 实际工程建设内容调查; ⑵ 工程建设前后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调查; ⑶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⑷ 工程试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情况及运行效果调查; ⑸ 建设单位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2 工程调查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竣工并投入运行,目前生产系统建成25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工程,本次验收仅对一期工程验收。 2.1工程概况2.1.1地理位置及交通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位于神木县麻家塔乡燕渠村流水壕第三小组(柠条塔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为东径110°15′19.68″、北纬39°0′19.02″、海拔1236m,项目东北邻园区工业大道,北距顺德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m;西南侧距恒升煤化工有限公司10m;东南侧紧邻园区规划道路,距鑫泰煤化工50m。区域交通运输便捷,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见图2-1。 根据型煤场地地形条件,主要生产系统布置在厂区的西南部,布置主要有破碎筛分车间、洗选车间、混捏车间、成型车间、烘干车间、原料棚、成品库、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平面布置见图2-2。 项目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管理人员一班工作。劳动定员70人,其 中普通工人63名,管理人员7名。
图2-1地理位置及交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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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平面布置图及检测点位图 2.1.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筛分破碎车间、洗选车间、混捏车间、成型车间、烘干车间、原料棚、成品库、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主要组成见表2.1-1,主要工艺设备见表2.1-2。 项目组成表 表2.1-1
主要工艺设备 表2.1-2
2.1.3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原煤、焦粉、粘合剂、除尘灰、膨化水等,原料主要来自当地煤矿和焦化厂,区域内煤矿和焦化厂分布广泛,原料来源可靠有保障。原料焦粉、无烟粉煤主要成分表见表2.1-3。 原料主要成分表 表2.1-3
2.1.4产品方案 项目主产品为型煤25万吨/年,为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高热值优质精煤,是化工、蒸汽机车、生活用煤的主要原料。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1-4。 项目产品方案 表2.1-4
⑴ 生产工艺 项目洗煤生产过程主要包括备煤、跳汰洗选、混捏、成型、烘干、冷却等工序。 ① 备料工段 原料焦粉来自厂址周边的恒升煤化工有限公司,原料经密闭篷布货车运输至原料场。原煤贮存在半封闭的原煤棚中,型煤原料贮存在密闭的原料棚内, ② 洗选工段 该工段主要对原煤进行破碎、筛分,原煤洗选为精末煤、煤泥和矸石。具体工艺流程为将破碎,筛分后的由皮带输送机送入复合稳流式数控跳台机,原煤在垂直运动的水流作用下,按密度分层达到分选的目的,密度小的矿粒位于上层,密度大的矿粒位于下层。一次性分选出精煤和矸石,矸石由斗式提升从跳汰机底部提升脱水后,直接进入矸石棚;精末煤经离心机二次脱水由胶带输送机运至原料棚待用。离心液和煤泥自流至深锥浓缩机,浓缩后煤泥采用压滤机压滤成泥饼,浓缩与压滤机滤液循环使用,洗水实现闭路循环。
图2-3 洗选工艺流程图 ③ 混捏工段 经洗选系统备好的原料送至原料棚,原料棚底部设置自 动定量给料系统,按照产品要求进行下料。配比好的原料由皮带输送机送至混捏系统。混捏系统选用混捏机进行原料粉的混捏搅拌,混捏机以串联形式进行布置。每台混捏机进行6~8分钟的搅拌捏合,使物料达到满足成型要求的物理指标。为更好的便于原料成型,原料在混捏机中加入定量的粘合剂和水,进料、输送和搅拌过程全部自动控制。 ④ 成型工段 混捏后物料由皮带输送机送至成型机给料装置,自动进入成型机压制成不同产品规格的型煤,使之达到所要求的型煤强度,确保了成型产品的冷强度。压制好型煤经输送系统送至立式烘干炉,在烘干炉给料装置设置型煤筛分系统,将粒径小于产品规格要求型煤由输送系统送至混捏系统重新混捏。 ⑤ 烘干工段 项目采用立式烘干炉对型煤进行烘干。 ⑥ 冷却工段 经烘干后型煤送至冷却链条机,型煤冷却采用强制冷 风,冷却后产品运至成品库外售。 ⑵ 产污环节 ① 原煤系统:该系统产污环节原煤储存、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设备生产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②洗选系统: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洗选煤泥、矸石和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 ③成型工段:该工序物料中含水率较高,粉尘产生量很少,主要为设备运转产生噪声。 ④烘干工段:该工序污染物为烘干炉燃煤产生的废气。 ⑤冷却工段:该工序主要为鼓风机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污染。 型煤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4。
图2-4 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1.6污染源防治措施 ⑴ 废气 ① 储煤粉尘:厂区建储煤棚3座,占地面积分别为 1000m2、2480m2、1800m2,厂区四周设8m高的防风抑网,原煤场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地面水泥硬化,场地有1辆洒水车定期洒水抑尘。 ② 主厂房粉尘:洗选主厂房全封闭,设有通风机,型煤 主厂房全封闭设有通风机,在原料落脚点设有洒水设施。 ③ 煤炭运输及转载点粉尘:项目建有全封闭的输煤栈桥 进行加工前后的煤炭运输,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 ③ 煤泥、矸石场扬尘:煤泥、矸石含水率较大,不易起 尘,另外,煤泥棚储,矸石棚储,煤泥自用用于生产型煤、矸石临时垫场地以及后送往柠条塔工业区指定地点集中管理。 ⑤ 运煤、运矸公路防尘:项目入场道路全部硬化,对运煤运矸车辆应进行统一管理,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加盖蓬布防止抛洒碎屑。 ⑵ 废水 厂区设旱厕,厂区排水仅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煤废水,煤泥水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 煤泥水采用二级沉淀+压滤的处理工艺,该煤泥水先进煤泥浓缩深锥沉淀,溢流水经溢流管流入循环水池二次沉淀后经循环水泵送跳汰机循环使用。煤泥水经煤泥泵送至煤泥压滤机,压滤后的清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洗煤水最终实现闭路循环使用。 2.2验收期间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现场收集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型煤的生产运行记录,整理统计结果见表2.2-1。 验收工况调查表 表2.2-1
由表2.2-1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洗煤车间产生符合为80%-81.4%;型煤厂生产负荷为81.0-78.0%,满足验收标准负荷≥75%的要求。 2.3项目变更情况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年生产线民用型煤)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环评批复建煤气发生炉来给烘干炉提供热源,但根据实际情况,为了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一期目前上热风炉,燃料为型煤,产生的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排放。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3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回顾3.1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要求3.1.1 建设项目概况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年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位于神木县麻家塔乡流水壕村(柠条塔工业园区),工程占地100亩,属工业用地。项目新建筛分破碎车间、混捏车间、成型车间、烘干车间、原料棚、成品库、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4万元,占总投资的4.56%。 3.1.2 产业政策分析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对照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分析,本项目属鼓励类(三、 煤炭—4、型焦及水煤浆技术开放与利用)。神木县发展改革局神发改发[2016]121号文予以备案,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1.3 选址合理性 项目区域交通运输便捷,水源、电源有保障,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在严格实施可研和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可行。 3.1.4 环境现状 环境空气:评价区大气污染物SO2、NO2小时浓度值和日均浓度值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1024小时平均浓度值超标,超标率为85.7%,最大超标倍数为0.32,超标原因同区域气候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H2S小时值平均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值平均浓度值超标,超标率100%,最大超标倍数0.84,超标原因与周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地下水:评价区地下水监测指标除总硬度外,均符合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总硬度最大超标倍数为1.36倍,超标原因与当地水文地质情况有关。 3.1.5 环境影响预测 ⑴ 大气环境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原料储存、筛分破碎、转运及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隧道烘干炉产生的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以及道路扬尘。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符合评价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⑵ 水环境 该项目工业型煤洗煤工段洗煤水采用闭路循环,煤气冷却水循环利用,煤气冷凝液经防渗池收集后定期掺入原煤中制气,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⑶ 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煤气和煤焦油储罐泄漏、爆炸事故。建设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后果的影响。 3.1.6 清洁生产分析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型煤生产项目清洁生产标准,通过以上生产工艺及资源能源利用等诸多项目指标分析,本项目整体上水耗、能耗较低,采用的工业技术与设备较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较低水平,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得到落实,通过分析,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1.7 污染防治措施 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原料卸料在原料棚内进行,在原料库内设通风机加强通风,以使棚内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环评要求项目在原料棚内设置喷淋洒水装置1套,定时洒水以降低卸料及储存过程粉尘的排放量,采用皮带加罩运输上料,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原料棚粉尘的排放浓度可控制在《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制以内(1.0mg/m3),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筛分破碎工序采取洒水降尘的同时,在筛分破碎车间设置吸尘罩,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由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表4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的粉尘浓度可控制在《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制1.0mg/m3以下。 项目烘干炉燃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烘干炉产生的烟气经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由30m高的烟囱直接排放,烘干炉排放的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燃气锅炉燃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烟气采用经水膜硝烟脱硫除尘器+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经25m高烟囱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加强交通运输管理,运输车辆限载限速,进厂道路采取硬化处理,定期洒水和清扫道路,降低运输扬尘影响。 ⑵ 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煤泥水实现一级闭路循环,项目设有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可以保证生产用水不外排,并且厂区洗选车间、原料棚、浓缩池、循环水池、收集池等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并做防渗处理,同时建设单位应做好“三废”排放的管理,充分提高其治理、回收和利用率,做好厂区污废水不外排,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点对地下水的影响可降到最低,影响较小。 ⑶ 环境风险措施 项目制定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预防事故的发生及减轻事故后果的影响。 ⑷ 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整体上水耗、能耗较低,采用的工业技术与设备较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较低水平,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得到落实,通过分析,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1.8 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97号)中提出的总量控制因子,结合项目工艺特征和排污特点,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0.024t/a,氮氧化物40.92t/a,化学需氧量0.53t/a、氨氮0.06t/a。其中,COD、氨氮总量纳入柠条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总量控制最终以当地环保局下达指标为准。 3.1.9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采用公告和问卷调查2种形式,公告发布期间没有收到有关本项目的反馈信息和函件。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92%的公众支持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的公民占8%,无反对意见。同时建设单位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予以采纳说明。 3.1.10 总结论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加强管理和严格落实可研及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及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1.11 要求 ⑴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且项目建成投产后要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 ⑵ 厂区应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厂区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 ⑶ 强化煤泥水闭路循环系统相关建设内容,保证投产后实行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⑷ 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⑸ 建设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定期进行演练。建立企业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加强煤气管道巡查、监视力度,强化风险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⑹合理规划厂区绿化面积应满足有关规定,绿化以树、灌、 草等相结合的形式,美化环境。 3.2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内容神木县环境保护局神环发[2016]126号文件对《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项目位于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车间、洗选车间、混捏车间、成型车间、烘干车间、原料棚、成品库、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4万元,占总投资的4.56%。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保证达到环保要求。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原料卸料在密闭的原料棚内进行,内设通风机,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用皮带加罩运输上料,并在场区四周设置8m高的防风抑尘网;筛分破碎工序采取洒水抑尘,在筛分破碎车间设置集尘罩,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煤气发生炉产生荒煤气经电捕焦油器、除尘器净化处理;项目烘干炉燃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净化煤气,产生的烟气经双碱脱硫系统处理后由3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项目隧道烘干炉和立式烘干炉公用1套脱硫系统和1根排气筒);燃气锅炉燃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净化煤气,产生的烟气经水膜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25m高烟囱达标排放;对冷凝液收集池采取全封闭、焦油池加密封垫、焦油罐呼吸废气由管道导入烘干炉焚烧处理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从煤气发生炉边界算起100m范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项目洗煤工段洗煤水闭路循环,煤气冷却水循环利用,煤气冷凝液和制气工段净化煤气脱硫系统脱硫废液经防渗收集池收集后回用;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对焦油储罐区设围堰,对储罐区、浓缩池、循环水池、收集池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处理,并在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布设污染监控井一眼,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 3、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均入室并隔声,筛分破碎机、混捏机、成型机和鼓风机等设备基础减振,风机类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按要求严格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理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尽可能回收利用。焦油渣属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收集煤尘回用于混捏工段,炉渣、脱硫渣、煤泥、煤矸石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5、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0.024t/a、NOX:40.92t/a、化学需氧量:0.53t/a、氨氮:0.06t/a之内。 6、营运期加强煤气、煤焦油储罐区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事故发生造成环境污染及人身、财产损失。 五、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水、气、生态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表3.3-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表 表3.3-1
4 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施工期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工业场地新增地面主要工程有:破碎车间、洗选车间、混捏车间、成型车间、烘干车间、原料棚、产品库、办公生活区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内容,建设期从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施工期间各施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采取了有效的降尘、污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按照规定均得到有效处理。工程地面施工活动相对集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 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分析5.1项目运行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本次针对工程运行期大气污染环节进行调查,依据设计、环评要求,项目对大气污染源采取的防治措施见表5.1-1,图5-1。 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表 表5.1-1
5.2废气处理设施有效性分析⑴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监测: ① 点位布设:在项目周界外,按GB20426-2006《煤炭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1.0 mg/m3),的要求设置4个监控点,具体采样点的选取根据监测时风向来确定,储煤场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储煤场厂界下风向设3个点,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布设见图5-2和图2-2。
图5-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布设示意图 ② 监测项目及频次:项目周界外监测颗粒物(TSP)。连续监测2天,每天2次,以4个监控点中的浓度最高点测值与参照点浓度之差计值。同时记录监测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 ② 监测结果及分析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20日对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5.2-1。 无组织排放TSP监测结果表 表5.2-1 单位:mg/m3
由表5.2-1可知,储煤场无组织TSP排放浓度最高值0.995mg/m3,差值最大为0.545 mg/m3,均小于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1.0 mg/m3),可达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⑵型煤包装车间有组织废气监测 ① 点位布设:垂直排气筒 ② 监测项目及频次:项目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③ 监测结果及分析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20日对型煤包装车间设置的除尘设施排放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见表5.2-2。 除尘废气监测结果表 表5.2-2 单位:mg/m3
由表5.2-2可知,TSP有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14mg/m3,均小于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80 mg/m3),可达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 炉窑废气监测 ① 点位布设:垂直烟囱 ② 监测项目及频次: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④ 监测结果及分析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20日对烘干炉排放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见表5.2-3。 表5.2-3 炉窑废气监测结果表 单位:mg/m3
生产区烘干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类区标准; 供暖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 5.3调查结论及建议 ⑴经现场监测, TSP无组织排放和型煤包装车间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均小于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表5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⑵ 烘干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二氧化硫为84mg/m3、 颗粒物为51 mg/m3均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类区标准; ⑶供暖燃气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建议:矸石及时送往园区指定地点处理,场地及时洒水抑尘,严格控制粉尘无组织的排放;加强运行设备的管理,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确保除尘设备高效安全运行,保证废气的达标排放。
6 水环境影响调查分析6.1项目运行对水环境的影响洗煤厂废水主要为煤泥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煤泥水采用浓缩池沉淀+压滤处理工艺,项目洗煤水可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厂区建设的浓缩池为(452m3)两座;循环水池为(525m3)。 煤泥水采用旋流器分级、离心机回收粗煤泥、加压过滤机和浓缩机联合回收细煤泥,离心机离心液和浓缩机澄清溢流返回分选系统再用;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汇入煤泥水浓缩池与煤泥水一并处理回用。煤泥全部回收,洗水实现闭路循环。 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厂区职工的洗漱废水,厂区设旱厕,生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废水不外排。 6.2调查结论与建议经现场调查,洗煤废水经浓缩池沉淀+压滤处理后实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废水不外排。 建议:保证雨水收集池的收水效果。
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调查7.1环境管理情况7.1.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在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于2016年6月,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委托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6年11月4日神木县环境保护局神环发[2016]126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2017年11月工程竣工,随后投入生产,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得到落实。运行以来环保设备运行正常稳定,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较好,符合验收条件。 7.1.2日常环境管理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洗煤厂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主要执行机构,对本洗煤厂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设置专职的环境管理和水保管理人员1名,由一名厂级领导负责,配合神木县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环境保护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7.2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7.2.1环境监测 为了掌握项目内部的污染状况和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日常检测,以便根据污染物浓度及其变化规律,采取必要、合理的防治措施。
⑴ 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见表7.2-1。 运行期监测计划一览表 表7.2-1
⑵ 监测方法 据调查,项目运行以来还未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本次验收监测作为试运行期间对该型煤厂各污染物进行的全面现场监测,可作为其日常监测管理的一部分。项目委托辖区内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污染源等的监测7.2.2环境监督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接受神木市环保局的监督管理。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有关机构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服务,监督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执行有关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负责项目环保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 7.3环保投资调查根据现场调查,环评估算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投资约410.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56%。项目实际总投资7000万元,环境保护设施(废水、废气)建设投资335万元,约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78%。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见表7.3-1。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投资表 表7.3-1 单位:万元
7.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调查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施工期的生态影响已基本结束。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开展环境绿化,厂区周围设防风固土植物防护带,绿化面积不少于30%。厂区绿化面积为20000m2。目前未进行绿化,拟于2018年春实施。 7.5事故风险环保应急预案专项检查为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司内部编制了《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做备案、登记。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小组组成。根据发生事故地点的不同临时抽调公司各部门或相关单位人员,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见图7-1。
图7-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根据上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各小组、各人员的职责,根据项目工艺流程对环境污染事故源进行了风险和事故后果的分析,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和采取的措施,注重物资、资金、装备、通讯、人力资源、技术等应急保障。 7.6调查结论与建议通过翻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可以看出,项目在建设、运营阶段对环境保护工作比较重视,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管理职责明确,日常环境检测工作逐步开展。 建议:为保证各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检测数据的有效性,本次调查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监测计划实施,加强日常运行管理。
8 公众意见调查8.1调查目的为了更客观的反映工程建设对厂区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了解受影响区域公众的意见和要求,并明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遗留的环境问题,以便提出解决对策建议。本次调查在项目所在地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并向当地环境保护机关了解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和公众投诉情况,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看法,起到公众监督的作用。 8.2调查方法及调查内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主要在项目的影响区域内进行,调查方式采用分发调查表和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 根据项目周围受影响公众的分布情况,对周围公众发放调查表30份,调查内容具体见表8.2-1。为使调查更具代表性,调查对象选择不同地域、不同年龄、职业的公众分别进行调查。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5-20日之间,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公示,说明项目建设情况和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说明向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联系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
公众意见调查表 表8.2-1
8.3调查结果分析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30份,回收率100%。被调查者男性占93%,女性占7%。年龄在21-68岁之间,21-40岁之间占56%,40岁以上44%。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占90%,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占10%。调查结果见表8.3-1。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表8.3-1
对本问卷的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⑴ 施工期 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和废水对周围影响不大,大多数人认为无影响,100%的被调查公众未发现有夜间生产现象。 ⑵ 运行期 生产期间对公众影响较大的是扬尘对空气的影响,但影响不大(10%的公众认为影响一般)。 ⑶ 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公众希望建设单位加强该工程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在验收监测期间,未收到有关型煤厂环保问题的投诉和信息反馈。 8.4公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期间,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及建议的信息反馈。
9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调查9.1清洁生产调查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型煤生产项目清洁生产标准,本项目整体上水耗、能耗较低,采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较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较低水平,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得到落实,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9.2总量控制指标调查总量核算指标按照目前国家要求的总量减排指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排污状况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与批复的排放总量进行比较分析。《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10.024t/a、NOX:40.92t/a、化学需氧量0.53t/a、氨氮0.06t/a。 按照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和现场测定的流量,全年供暖锅炉150天、每天16小时;生产烘干炉全年300天,每天12小时计算得出排放量总量,SO2、NOX排放总量见表9.2-1
表9.2-1总量核算表 总量核算结果显示,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煤生产项目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940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5.840t/a,总量二氧化硫符合环评总量要求SO2:10.024t/a,NOx:40.92t/a。
10 结论与建议10.1结论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位于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工程占地100亩,为工业用地,原煤来当地焦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投资约3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8%。 10.1.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厂区四周设8m高的防风抑尘网,洗选车间的原料棚半封闭,型煤车间的原料棚全封闭;洗选车间的破碎筛分置于半封闭的原料棚中,型煤包装车间设布袋除尘器+5m高的排气筒,厂区采用1台燃气锅炉供暖,排气筒高度15m;立式烘干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后由25m排气筒排放。厂区设喷雾洒水车1辆。 洗煤厂废水主要为煤泥水和生活污水,洗煤厂生产废水煤泥水设计采用沉淀+压滤处理工艺,由调查可知,项目洗煤水实现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厂区设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的2座浓缩池各为(452m3);1座循环水池为(525m3);1座集水池(122m3)。 项目场地绿化较少。 10.1.3施工期影响调查 项目在施工期间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采取了有效的降尘、降噪、污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按照规定均得到有效处理,且本工程地面施工活动相对集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0.1.4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⑴ 经现场监测,TSP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均小于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表5浓度最高点限值(1.0 mg/m3)和(80 mg/m3)要求。 ⑵烘干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二氧化硫为84mg/m3、氮氧化物为144 mg/m3,颗粒物为51 mg/m3均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类区标准; ⑶供暖燃气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10.1.5水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经现场调查,洗煤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厂区设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全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可实现废水不外排。 10.1.6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通过翻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可以看出,项目在建设、运营阶段对环境保护工作比较重视,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管理职责明确,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已开展,符合环保管理要求。 10.1.7公众意见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厂地内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问卷形式。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无不满意态度,有93%的公众对其持满意态度,7%的公众持基本满意态度。 在项目试生产期间,未收到有关项目环保问题的投诉和信息反馈。 10.1.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调查 本项目整体上水耗、能耗较低,采用的工业技术与设备较先进,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较低水平,资源和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得到落实。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环评提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为10.024t/a,氮氧化物为40.92t/a,化学需氧量为0.53t/a,氨氮为0.06t/a;环评批复中给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与环评一致。 根据验收时锅炉和烘干炉废气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940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5.840t/a,总量满足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 10.2建议针对本次验收监测调查的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1) 继续扩大绿化面积美化环境。 (2) 加强道路防尘措施,及时洒水降尘,防止道路扬尘的产生。 (3)保证雨水收集池的收水效果。
11 附件⑴ 委托书; ⑵神木县环境保护局[2016]126号文“关于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新建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6年11月4日; ⑶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神柠管发[2017]60号关于督促园区环境保护工作政治提升的通知 ⑴ 检测报告; ⑵ 调查意见表3份; ⑶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万吨/年;水污染物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委 托 书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已竣工,并进入运营阶段,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已落实。 请贵公司验收监测为盼!
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水、气) YCQ-YS-2017-047-01
项目名称: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年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委托单位: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
编 制 报 告 说 明
1、 本报告按验收监测依据编制。 2、 本报告的数据和检查结论来源于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3、 本报告涂改无效。 4、 本报告无本公司公章无效。 5、 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
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电 话:(0912)8186044 传 真:(0912)7156444 邮 编: 719000 地 址:榆林市文化南路4号建筑设计院6楼
承 担 单 位: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董 事 长: 郭圣君 项目负责人: 周 浪 报告编写人: 周奂宁 审 核:马 蓓 审 定:邓保炜 现场监测人员:张杨波 周浪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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