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年型煤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发布日期:(2018/3/28) 点击次数: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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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4日,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在神木主持召开了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一期25万吨/年型煤生产线)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会议的有设计单位(西安市中节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鑫佳选煤设备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榆林市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榆林市常青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特邀专家及建设单位的领导和代表。 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运行情况的介绍和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与会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现场检查了该工程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经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神木县麻家塔乡燕渠村流水壕第三小组(柠条塔工业园区),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型煤100万吨(一期25万吨/年),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破碎筛分车间、洗选车间、混捏车间、成型车间、烘干车间、原料棚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环保设施包括全封闭输煤栈桥、水膜除尘、布袋除尘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的4.78%。 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主要监测结论 (一)工况负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基本正常,工况稳定,洗煤车间生产负荷达80%以上,型煤车间生产负荷达78.0%以上,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中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要求。 (二)废气监测 ① 包装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4mg/m3,小于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限值要求。 ② 烘干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类区标准; ③ 供暖锅炉燃用净化煤气,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 ④ 储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545 mg/m3,符合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 (三)废水 项目洗煤水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建有两座452m3的浓缩池,一座525m3循环水池,一座 122 m3的雨水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废水不外排。 (四)环境风险:公司编制了《陕西昭德环保型煤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环保工业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登记。 (五)环境管理:公司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管理职责明确,环保管理制度和生产运行制度健全。 (六)总量控制:项目SO2排放总量8.940t/a、NOx排放总量为15.840t/a,符合环评总量SO210.024t/a,NOx40.92t/a的要求。 (七)公众意见调查:100%的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经监测,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经过认真讨论,认为该建设项目防治大气、水污染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四、要求 (一)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烘干炉若使用煤气,进一步完善烟气脱硫设施。
验收工作组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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